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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人WBCSD

确定主要利益相关者

在整个自愿碳市场中,六大利益相关群体发挥着重要作用:

  1. 土地管理者和碳权利持有者,尤其是原住民和当地社区(IPs 和 LCs),对于高质量项目和计划的实施至关重要。如果原住民和地方社区不是项目或计划的牵头者,开发商必须确保他们从一开始就充分、有效地参与--作为其领地的核心权利持有者--并且必须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地分配相关利益和收入。没有IPs和LCs的充分和积极参与以及他们自由、事先和知情的同意,任何企业都不应该实施项目或计划。在某些情况下,土地管理者和碳权利持有者可能与政府重叠。 

  2. 项目开发者与当地合作伙伴、土地管理者、碳权利持有者和当地社区合作设计和实施项目。如果项目开发者不是碳信用持有者,他们必须在启动项目前获得碳权利持有者的同意。一旦独立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按照标准对项目进行了验证和核查,碳信用计划对项目进行了认证,项目就可以获得由注册机构签发的可交易碳信用。项目开发商还可提供综合支持服务,如支持买方进行排放量计算、战略咨询和法律索赔支持。此外,许多项目开发商还面向消费者开展业务(即提供端到端服务),并出售其支持项目的碳信用(以及其他信用)。

  3. 非政府组织(NGOs)通常为当地社区提供技术支持,与项目开发者合作,也可以自己充当项目开发者。由于NCS项目和计划以保护行动为基础,保护非政府组织经常推广高完整性标准,并提供技术援助,以确保将这些标准纳入项目规划和交付阶段。人权非政府组织在支持磋商进程、确保IPs 和 LCs获得公平收入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4. 政府也可以作为项目开发者。政府的作用可包括制定和执行法规(尤其是对于较大规模的项目)、发放森林碳管理许可证、批准碳信用从土地使用者向项目支持者的转让、监督碳资产创造价值链,以及支持在管辖范围内的项目嵌套。此外,政府还可通过国内税收措施支持特定计划和项目。随着《巴黎协定》第 6 条实施工作的推进,政府在建立或批准跟踪项目的注册机构方面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虽然根据最新版本的第 6.4 条,这仍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话题,但在联合国认可的信用(称为A6.4 ER)可以发放之前,政府将批准项目(以及联合国监督机构)。国家、公司甚至个人都可以购买。

  5. 中介机构为项目开发商和最终买家之间的交易提供便利。它们包括投资组合经理、顾问、经纪人、批发商和市场。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寻找 中介机构,以增强其采购碳信用额度的内部能力。 

  6. 最终购买者购买NCS碳信用,以抵消其每年未减少的剩余排放量,中和其剩余排放量,并补偿历史排放量。

此外,还有机构在促进《自愿碳市场公约》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企业寻找、选择和购买高质量碳信用时,以下类型的组织和计划特别相关并值得注意: 

  1. 碳信用额度项目为不同类型的减排活动定义规则和方法,并在活动被确认有效且验证后,向减排活动的开发者核发碳信用额度。

  2. 审定/核查机构(VVB)进行第三方评估,独立确认项目和计划是否符合碳信用项目的要求。

  3. 监测报告核查(MRV)--提供可衡量、可报告和可核实服务的公司,帮助项目量化、跟踪和核实碳移除量。

  4. 注册系统通过面向公众的数据库,记录所有注册的项目和计划以及发放的碳信用,允许公众以透明的方式获取项目文件,并跟踪信用额度的发放和退还情况,以确保一个碳信用只与一个减排量或移除量相关联。企业可以通过登记信息确保信用额不会被重复计算或重复申请。在很多情况下,碳信用项目也是起到注册的作用。

  5. 管理机构是独立机构,旨在推动可信的自愿碳市场。这些机构为自愿碳市场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购买者、项目和计划开发者以及碳信用项目)制定标准,并在某些情况下执行标准。

  6. 碳信用评级机构根据独立获得的数据对项目质量进行评级它们独立于碳信用项目,一般由中介机构或潜在买家直接聘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