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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关键概念:对贵公司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分类

如何识别和设定公司温室气体清单的边界

在本节中,您将了解如何确定贵公司应核算的温室气体排放源。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按其来源分类,与财务会计类似。根据《温室气体议定书》,温室气体排放源分为三个范围:

  • 范围 1:

Direct GHG emissions from sources that are owned or controlled by the company. For example, emissions from combustion in a company's owned or controlled boilers, furnaces, vehicles, etc.; emissions from chemical production in owned or controlled process equipment.

  • 范围 2:

与购买电力、蒸汽、热力或制冷有关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

  • 范围 3:

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即不属于贵公司所有或控制,但贵公司在其价值链中间接影响的资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图片:温室气体排放范围

资料来源:温室气体议定书

资料来源:温室气体议定书

按部门探索范围 1 和范围 2 的典型排放源

请参考下表。请注意,这仅是指示性的。此表稍后将增加范围 3 的典型排放源。

表:按部门分列的范围 1 和范围 2 的典型排放源

资料来源: 温室气体议定书p. 92-95

1.范围 1

排放来自贵公司拥有或控制的排放源

现场发电、供热或蒸汽:固定源(如熔炉、锅炉或发电机)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

  • 员工、材料、产品或废物的运输:公司拥有/控制的移动燃烧源(如卡车、轻型车辆或挖掘机)燃烧燃料产生的排放。

  • 物理或化学加工:化学品和材料的制造或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排放,如石化过程中的催化裂化或铝冶炼。

  • 逸散性排放:有意或无意释放产生的排放,如煤矿和通风口排放的甲烷,或制冷和空调设备排放的氢氟碳化合物(HFC)。

  • 土地用途变化:森林或自然区域转为其他土地用途会释放二氧化碳,并被计入排放量,如将森林转为农田。

2.范围 2

购买或获得电力、蒸汽、热力和制冷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范围 2 排放实际发生在发电厂,因此不计入范围 1。范围 2 排放为企业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减排机会,而且往往具有成本效益。

衡量范围 2 排放有两种方法。最佳做法是同时使用这两种方法并报告相关数字。

  • 基于地点的方法反映了公司能源消耗所在电网的平均碳强度,因此并不反映具体的采购选择。

  • 基于市场的方法反映了采购选择,如通过合同机制购买可再生电力。转用可再生能源电力有助于减少基于市场的范围 2 温室气体排放,从而有助于实现温室气体目标。

3.范围 3

包括贵公司价值链中发生的所有排放,这些排放源不属于贵公司或由贵公司直接控制,但与贵公司的活动有关

为了使排放完全透明,越来越需要对这些价值链排放进行核算并减少排放。

必须承认,企业间的重复计算是范围 3 排放的固有特点,因为它们实际上涵盖了其他实体的范围 1 和范围 2 排放。

公司之间的重复计算被认为是可以接受的,因为价值链中的每个实体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和不同的减排机会。这意味着多个实体将同时采取减排行动。

4.温室气体和全球升温潜势

贵公司的温室气体足迹应涵盖《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所列的七种温室气体

它们是二氧化碳(CO2)、甲烷(CH4)、一氧化二氮(N2O)、全氟化碳(PFCs)、氢氟碳化物(HFCs)、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

这些气体的影响按二氧化碳当量估算,使用全球升温潜势值计算。

全球升温潜势值(GWP)是衡量一种气候变暖气体与二氧化碳相比的相对效力。它是为了比较不同气体对全球变暖的影响而开发的:它衡量的是,相对于 1 吨二氧化碳(CO2)的排放量,1 吨气体的排放量在一定时间内会吸收多少能量。全球升温潜势值越大,在相同时间段内,这种气体比二氧化碳更能使地球变暖。二氧化碳当量排放通常使用 IPCC 评估报告中定义的 100 年时间范围内的全球升温潜势值(GWPs)进行估算。

围绕某些温室气体的全球升温潜势值存在一些争论。例如,全球升温潜势值*提议更好地考虑甲烷等短期气候污染物(SLCP),将排放率的变化与固定数量的二氧化碳相联系。 学术界正在进行这些讨论并转化为全球升温潜势值,该值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全球升温潜势值由 IPCC 提供并定期更新。了解更多 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