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考虑报告的其他受众
在满足法规和标准的披露要求后,企业可考虑将报告内容适当开放给更多利益相关方,这往往能带来额外的战略价值。
大多数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都要求企业基于实质性评估结果进行披露,即针对被认定为具有实质性的议题展开报告。所谓“实质性议题”,是指那些既会对企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又能影响利益相关方决策的关键问题。各种报告机制对实质性议题的定义也并不相同。
财务实质性议题
一些报告机制,如TCFD和ISSB,根据信息对投资者的重要性来定义实质性。ISSB使用的实质性定义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使用的定义相同:当某项信息的遗漏、掩饰或错误陈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该信息即被视为具有实质性。
影响实质性议题
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根据信息对更广泛的利益相关方群体的重要性来定义实质性。根据GRI准则,当某项信息可能影响利益相关方对企业的决策,即被视为实质性信息。这可能意味着报告内容需涵盖短期、中期或长期内对人类或自然环境产生实际或潜在重大影响的议题。
双重实质性议题
欧盟的CSRD要求在双重实质性议题评估的基础上进行披露。这意味着企业必须从财务或影响的角度,或两者兼顾的角度,报告实质性议题。CSRD的报告标准草案对财务和影响实质性议题的定义如下:
从财务角度看,如果可持续发展事项会对企业的业务产生或可合理预期会对企业的业务产生重大财务影响,那么该议题就是实质性议题。即可持续发展事项产生的风险或机遇对企业的发展、财务状况、财务业绩、现金流、融资渠道或短期、中期、长期的资金成本具有重大影响,或有理由预期会产生重大影响,则属于该情况。
从影响角度看,可持续发展事项是指企业在短期、中期或长期内对人类或环境产生的实际或潜在的、积极或消极的重大影响。影响包括与企业运营和上下游价值链相关的影响,包括通过产品和服务以及业务关系产生的影响。业务关系包括企业上下游价值链中的业务关系,不限于直接的合同关系。
企业所报告的气候风险和机遇候选清单的内容将由企业的报告机制的实质性议题要求决定。